凌迟的3357刀怎么来的,明朝太监刘瑾怎么死的?刘瑾被凌迟3357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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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太监刘瑾怎么死的?刘瑾被凌迟3357刀吗

刀数都是乱写的。没有具体刀数,一般就是杀千刀的。

刘瑾(1451-1510),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

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判以凌迟。

明朝大太监刘瑾为何会被处以凌迟3357刀处死的酷刑?

历史记载,刘瑾在正德五年被赐凌迟酷刑,据说这一场凌迟一直持续了两天。那么正德皇帝为什么要用这样的酷刑来对待他之前如此信任的刘瑾呢。能伤害自己的的永远是自己心爱的人,刘瑾作为正德的心腹,被抄家之时,不仅抄出巨额白银,还有玉玺龙袍,各类兵器,正德崩溃了,那么信任的人居然时刻想着要伤害自己,雷霆盛怒之下,只有凌迟能解心中之恨。

其实读这段历史的时候,我就很奇怪,一个太监,究竟是有了什么样的胆子,贪钱还不够,竟然要去私藏龙袍玉玺,难不成想当君王。还是从这场纷争的源头讲起吧,正德这个天下第一大奇葩帝王,在位之时,盛宠八位宦官,时称“八虎”,刘瑾就是其中之一。从后世的史料中可以看出,这人深受正德皇帝的喜爱,授予司礼监掌印太监的职责,他在政治上拥有很大的权力。但此人品德不良,而且巨贪,弄得朝堂上下是乌烟瘴气。

此时一位名叫杨一清的大臣站了出来,他利用杨瑾和同为“八虎”之一的张永之间的矛盾,和张永联盟,使得皇上逐渐对杨瑾失去信任。可终究是从小陪伴正德长大的奴仆,正德一直不忍心赐死他,张永这时慌了,如果弄不死刘瑾,那么等刘瑾回过神来,死的一定是自己,此时张永直接抄了刘瑾的家。

现在已无法推测那些龙袍玉玺是否真是刘瑾私藏的,但明朝皇权、相权、宦权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停止,也还尚未分出胜负。

明朝首贪是谁,最终被判凌迟,剐了3357刀而死?

明朝首贪即宦官刘瑾,他最终凌迟而死,实是因为他贪得无厌、恶贯满盈。

刘瑾六岁时净身入宫。后侍奉在太子朱厚燳左右,即明武宗。刘瑾善于察言观色、且随机应变能力极强,是卖惨的一把好手,深受皇帝信任,故而能在宫中担任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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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掌管着京城的精锐守卫部队,且在宫中身居要职,并以此收受贿赂、获得财富。金银财宝几乎是来者不拒,少则数千两,多则数万两。甚至一些人想要在朝中获得官位,也须得向他提供金银,那时的官位竟成了被出售的商品,何其荒唐!

所谓君子爱财,也当取之有道,通过受贿获得的财富,终究不是自己的。都御史杨一清向武宗揭露刘瑾的罪状。在李东阳的帮助下,武宗亲自抄了刘瑾的府邸,一来发现了大量的金银财宝,二来还发现了假玉玺等违禁物,三来刘瑾的扇子中也被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终于相信了刘瑾谋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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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书记载,刘瑾被抄家时,搜出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万余两,其它金银珠宝更是难以估量,《亚洲华尔街日报》甚至将他列为过去一千年最富有50大人物之一,何其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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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恶贯满盈、臭名昭著的刘瑾被判凌迟,共3357刀,分三天割完。

刘瑾之所以被判如此严重,不仅仅在于他收受贿赂,更在于其谋反的事实。在封建社会,谋反属于第一重罪,必然无好下场。

凌迟为什么要割三千六百刀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罚是“斩首”,五代才开始在刑法之外增设了“凌迟”的条款,元朝开始把“凌迟”作为正式条款列入刑法,直到清末。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随之被废除了。 “凌迟”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把“凌迟”一词借用来作一种刑罚的名称,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凌迟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种名称,虽然说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凌迟”是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见于《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沈家本先生说“凌迟之刑始见於此,古无有也。”(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辽代以后,宋、元、明、清的史书中均有关于凌迟刑的记载。《宋史·刑法志》介绍:“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绞斩以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市井骂人“小挨刀的”“干刀万剐”的说法是有所据的。官修的史书不便把这种酷刑的手段说得太详细。明人王明德就说得比较清楚了:“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头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枭首。皆刽子手师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师与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国家未明定制度,未详其故。”(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八刀凌迟不能算作寸磔,凌迟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说法无明文,全凭刽子手具体操作。据记载明正德五年(1510)大太监刘瑾伏诛,以凌迟处死,“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先十刀一歇一喝。头一日该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开刀……凌迟三天刑毕。” 明末崇祯年间郑鄤被凌迟处死,时人记下了当时的场面“黎明脔割之旨乃下。行刑之役具提一筐,筐内均藏铁钩利刃,时出刃钩颖以沙石磨利之。埊阳(即郑曼)坐于南牌楼下,科头跷足,对一童子嘱咐家事絮絮不已。鼎沸之中忽闻宣读圣旨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皆股栗。炮声响后,人拥挤之极,原无所见,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见有丫之木指大绳勒其中,一人高距其后伸手取肝肺两事置之丫颠。忽又将绳引下,聚而割之如娟。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云电走,云以刀数据报大内。”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清嘉庆八年(1803)亦有一人因“大逆”遭凌迟处死。是年二月二十日清仁宗颙琰从圆明园回宫进神武门。此时一人从神武门西侧俗称“黑老呱殿”之后冲出欲刺嘉庆。此人被捕后审不出所以然来,只知名叫成德是一杂役。因其罪恶滔天,定凌迟处死,同时被杀的有他两个十来岁的孩子。成德凌迟处死应在菜市口,据云成德被凌迟过程中到后来“血尽但流黄水而已”,“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剐到一半成德对刽子手说:“快些”,刽子手回答他“上让你多受些罪”,“遂闭目不复言”。凌迟后还要枭首陈尸示众,以警效尤。菜市口西鹤年堂一带就是刑杀之地,沿途冥衣铺、棺材铺独多,为此地是杀人场也。凌迟从辽代开始定为正式刑罚,一直沿袭到清末。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沈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凌迟等酷刑被废除,死刑仍分绞、斩两种,而且各种名目的酷刑并没有禁绝。酷刑是随着封建统治的倒台而废除,随着封建意识的消亡才会绝种的。

凌迟一般要割多少刀?

另有说法:凌迟刑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另外如果在凌迟的过程中,罪犯死了的话,刽子手要被杀的.

凌迟最终于1905年被废除.

石达开被凌迟三千多刀,难道他不感觉痛吗,为何可以做到一声不吭?

首先我准确的告诉你被处以凌迟之刑肯定是疼的,毕竟石达开是肉体凡胎,被割三千几百刀岂能不痛?但是,痛不一定要叫,因为在某些人眼里,气节尊严是更重要的存在。

比如,明朝第一硬汉杨继盛,在昏暗的牢房里拿一块破瓦片就着飘摇的烛光刮自己腿上的腐肉,瓦片和骨头剐蹭出来的声音,简直就是地狱里才会有的声音,举灯的人早已吓的如同得了帕金森,杨继盛不但不喊痛,还呵斥举灯者莫要抖了,都看不清了!

杨继盛比着石达开如何?简直更胜一筹!石达开是被刽子手一刀一刀割,而杨大人是自己割自己。

所以不是不痛,是中心更大的信念能够让他忍受这份痛。

其次石达开是一个非常硬气的男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硬汉,有关他的硬汉精神有四川布政使刘蓉对他的评价为证,刘蓉这么说道

“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用白话翻译过来就是:贼坚强,贼流弊,不服软,刀割在身,也神色怡怡然淡淡然,实在是坏人里面最强悍的男人。

虽说太平天国起义最终以失败收场,但是这场起义运动给于了清朝统治者严重的打击,从某种意义上也撼动了清朝的统治,毕竟这场起义最巅峰时期占领了半个中国,所以作为起义军首领式的人物,石达开自然要有属于他的傲气,面对清朝的统治者的酷刑,如果惨叫,岂非自己的前半生的英雄气概都打了水漂了?石达开是坚定的反清者,有执念有信念才有硬气,从石达开自己的诗文中,我们可以一窥这位太平天国硬汉的精神世界。

驻军大定与苗胞欢聚即席赋诗

“千颗明珠一瓮收,君王到此也低头,五岳抱住擎天柱,吸尽黄河水倒流”。

以上是精神层面的,还有科学层面的。

有人运动上瘾,比如天天去健身房,扛一个小时铁,他快乐,你一天不让他去,他就不快乐了,有时候这不是自律,这叫运动上瘾。

听上去好像不可思议,运动那么累,竟然会上瘾?会,因为人在运动半小时之后,就会分泌多巴胺,多巴胺是一种能让你快乐的物质。

为什么吸毒会上瘾?因为你通过运动通过食物通过爱情才能获得的多巴胺,毒品可以成千倍成万倍的给你,然后除了吸毒,你做任何其它事情都不快乐了,学习不快乐,谈恋爱不快乐,工作不快乐,你就变成一个瘾君子,你离开了它毒品,会难过的想死,毒品在这种有毒的快乐中摧残你的肉体,你的生命变的毫无意义,只有吸毒的时候你才能感自己是活着,其它时候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有点跑偏,我再扯回来一点。简单来说,多巴胺是个好东西,这种好东西在你受伤的时候也会分泌,大脑查觉你受伤了,你很痛苦,会分泌多巴胺来抵消这种痛苦,提高你的生存能力,当然面对凌迟这样的重刑,就算多巴胺起作用也是有限的,我只能说,确实有多巴胺的功劳,否则技术再好的刽子手可能也割不了三千多刀,人坚持不住。

古代什么罪的人要凌迟处死?不是说千刀万剐吗?

凌迟,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一、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二、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三、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46380.htm

历史上被凌迟的除了袁崇焕和刘瑾还有谁

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凌迟。

北宋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

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这里的“磔”即是凌迟。

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明世宗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锉尸枭首。

明万历七年(1579)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凶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明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

明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

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与都御史詹微有隙,于是何哲联合另外两名御史任辉、齐肃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实,陷害詹微。当时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将何哲等人治罪,结果何、任、齐、魏四人被判为凌迟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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